我跟老公是離婚再組家庭,我們都沒有孩子,他跟他前妻僅僅結婚三個月就離婚了,算是閃婚閃離,我離婚是因為男人靠不住,太窩囊了,根本駕馭不了我,每天看見他就煩,沒辦法,只能選擇離婚,我是那種比較大大咧咧的女孩,性子直,想什麼就說什麼。
跟現在的老公是相親認識,他是農村人,當然我也不是城裡的,也還算門當戶對,主要我們都是離異,所以就很快確立了關係,我雖然長相普通,但絕不是難看,選擇他,是因為他真的看起來比我那個前夫好很多。
談了一段時間了,覺得差不多了,他家也催著我們結婚,我們年齡也都不算小了,結婚肯定是要考慮生孩子的問題,女人生孩子,年齡大了,肯定風險越高,他父母也想早點抱孫子。真是說啥來啥,想啥啥到,那次不小心我就懷孕了,這還沒結婚就有了孩子,他家是高興了。
那天,他家約我家一起談我們的婚事,婆婆說,既然都懷孕了,也就開啟天窗說亮話,婚事咱們該辦還是辦,不管是頭婚還是二婚,我們當然沒意見,就是彩禮方面,我們這邊普遍都是八到十萬,我也不多要,圖個吉利數字六萬八,媽媽說著。婆婆笑笑說,兩個孩子相處的都還不錯,眼看有了身孕,感情好不好也不能用彩禮多少衡量,您看您少要一點,六千怎麼樣,婚後我們肯定好好照顧小云(我小名),媽媽冷笑一聲說到,彩禮呢!我們也不是很在意,您給多少彩禮,我就陪多少嫁妝,而且彩禮和嫁妝我們都不要,都會跟小云一起嫁過去,他倆小夫妻剛剛結婚,又有了孩子,肯定需要用不少錢,您說呢?婆婆聽完親媽的話,臉一陣紅一陣白的,親家母說得是,這樣吧!我出十萬,給她倆小兩口一個起步資金,不管以後做生意也好,上班也好,也算是個保證,母親笑了笑,沒說話,這婚就算這麼定了。
結婚只要他家人對我好就可以了,不管婆婆怎麼樣,就算對我不好,她總不能跟她親孫子過不去吧!再不行,我還能搬出去住呢!有這些錢,我們還可以買一套房子自己住呢!你們說,我這樣想對不對?